我办于12月5日组织进行了全省2015年下半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(公共法部分)。现将相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函告你厅,请依照《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意见》(琼府法[2014]3号)和《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管理暂行办法》(琼府法[2006]9号)的有关规定,及时组织全省本系统专业法部分考试,公共法和专业法两部分合格的人员方可申领《海南省行政执法证》。
原标题: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海南省2015年下半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(公共法部分)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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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合格人员名单.doc